从宁德时代与中航锂电专利之争看专利侵权诉讼策略
作者:德同智汇 发布时间:2022-08-18

事件经过



7月21日下午,一则消息引爆新能源汽车产业圈:宁德时代正式起诉中航锂电专利侵权,涉嫌侵权范围覆盖其全系产品。对于涉案具体侵权专利,宁德时代没有公布,但其表示,涉案专利涉及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此次涉嫌侵权电池已搭载在数万辆车上。[①]

在宁德时代宣布起诉的同一天,中航锂电发布声明称未接到起诉状,并表示将自主研发、技术创新作为立身之本,长期坚持“技术成果保护线”和“IP风险防控线”双线并举,提供给客户的产品都经过专业知识产权团队的全面风险排查以保障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从宁德时代与中航锂电专利之争看专利侵权诉讼策略(图1)


图:中航锂电对宁德时代起诉的回应

来源:中航锂电公众号

8月2日,中航锂电再次发表声明称,已收到福州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宁德时代起诉公司的两份《民事起诉状》,并表示已于当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上述两件涉诉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②]

一场商业战争已经拉开了帷幕。目前该案尚在调查之中,由于先决要件,侵权诉讼需要等待作为权利基础的宁德时代两件涉案专利无效宣告的结果。




原因分析




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的最新数据,2021年1-7月,宁德时代装车量为31.42GWh,占比49.3%,在国内动力电池累计装车量上排名第一;而中航锂电装机量为4.4GWh,位居第四,市场占有率为6.9%。[③]

从宁德时代与中航锂电专利之争看专利侵权诉讼策略(图2)

图片来源: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

宁德时代市场占有率在行业半数左右,毫无疑问是一家独大的行业龙头,而这样的企业为什么会针对一个占有率不足其七分之一的小弟呢?



01
专利分析



对于这起轰动商界的诉讼纠纷,业界的猜疑无法避免,但在关注各类“阴谋论”之前,应当先从法律角度分析该案是否存在专利侵权。


  • 首先是专利侵权的概念。


一项发明创造经过发明人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局审查等法定程序之后,在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将被授予专利权,这时,专利权人便依法享有专利权的全部内容,并对该专利权享有排他的独占权利。

在这种情形下,“任何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违反法律的规定,实施了他人的专利,都可能构成对他人专利权的侵害。此时侵权人所实施的行为便是专利侵权行为”。[④]


  • 其次是专利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对于普通民事侵权责任来说,通常包含违法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以及主观过错等四个要件,而专利侵权作为特殊的民事侵权有其特殊的一面,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 作为专利侵权的权利基础,涉案专利须是有效的专利。受制于地域及时效性,被诉专利必须落入涉案专利的合法保护范围之内。就本案来说,涉案专利一旦被宣告无效,那么该专利便自始无效,自然宁德时代也会失去诉讼的基础。

  2. 违法行为的存在。即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有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专利的行为。

  3. 专利侵权是行为成立要件,不论直接侵权还是间接侵权,均不以损害结果发生为前提

  4. 行为人主观过错的认定。专利侵权人主观上过错的判定不同于传统民事侵权。对于专利直接侵权行为,在认定专利侵权成立时,不考虑侵权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只要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都是专利侵权行为(法定例外情形除外)。而对于专利间接侵权行为,专利侵权行为必须以侵权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为成立要件。

  • 无效宣告是一种常见的专利诉讼抗辩手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了无效宣告五大理由:


  1. 发明创造不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2. 发明创造不符合合法性条件;

  3. 发明创造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

  4. 专利文件的撰写不合法定要求;

  5. 专利权的主体不合法。


抗辩人通常会从涉诉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方面入手,如现有技术抗辩、抵触申请抗辩等。

在我国专利民行二元分立的诉讼架构下,法院仅对专利审查的程序做合法性审查而不涉及实体。被告在面对权利人专利侵权之诉时,往往向专利复审和无效审理部门另行提起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而法院通常会中止民事诉讼,等待专利授权确权行政诉讼的结果。

在这种模式下,诉讼周期不可避免地被拉长。对于该案,有记者也就被诉两项专利具体内容致电中航锂电以及宁德时代,但均未得到反馈。[⑤]该案具体侵权与否以及涉案专利是否无效均要等待专利无效审理部门以及法院的审理结果了。



02
市场分析



动力电池企业的专利大战极为常见,每年都不缺乏相关案例。而这次起诉中航锂电并非宁德时代第一次打专利侵权战,去年宁德时代就曾起诉塔菲尔新能源,称对方侵犯了其电池防爆技术等方面的专利。

就目前动力电池行业领域,主要涉及三元锂电池和磷酸铁锂电池这两种现有技术。得益于高密度红利的政策优势,宁德时代成功依靠三元锂电池脱颖而出,而在电池技术发展瓶颈的现今,三元锂正在被成本更低的磷酸铁锂追赶,宁德时代在动力电池领域的霸主地位并非不可撼动。

从宁德时代与中航锂电专利之争看专利侵权诉讼策略(图3)

图源:百度

在宁德时代和中航锂电的专利之争背后便是市场份额之争。就近两年中航锂电和宁德时代共同客户装机变化来看,在广汽乘用车的装机量上,2019年宁德时代是中航锂电的近两倍。

而这一情况在2020年发生逆转,中航锂电对广汽乘用车的装机量已经达到宁德时代的近2.5倍。类似情况的还有长安汽车。根据此前企业规划,中航锂电计划在2022年1季度申报A股IPO,面临如此后来居上的竞争者,宁德时代这次专利战可谓是先发制人。





思考与建议




01
制定企业专利诉讼战略



专利作为企业核心技术的象征,专利诉讼战略便是企业竞争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主要目标是解决企业在划定的市场行业边界范围内如何获取竞争优势的问题。

如何在市场竞争中有效地利用或者规避相应的法律条款,为企业获取最大程度的竞争优势或者规避潜在的市场风险,这与企业专利诉讼战略中,如何从企业战略的角度对诉讼进行谋划,以及专利诉讼行为本身有着极大的内在联系。

理论上,专利诉讼战略主要有四种,一是攻击性专利掠夺战略,目的在于占领和控制市场,减少企业发展道路上的障碍。二是诱饵式专利投资战略,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专利流氓”。从概念内涵来看,“专利诱饵”是指那些个人、公司或企业拥有一项或多项专利,但其本身并不生产或者销售专利产品或者提供专利服务,也没有生产或者销售的意向,但往往以极具攻击性方式向被其视为侵权的目标发起挑战以谋取诉讼收益。持该战略的企业往往通过对专利的投资获得专利侵权诉讼的主体地位,从而通过诉讼来获取高昂的赔偿或是专利许可费用。

三是防御性专利战略,不像前述二种所具备攻击性,是一种基于低成本的专利集中战略,通过吸引大量投资购置专利并建立防御体系,帮助会员或者客户避免高额诉讼费用或许可使用费,同时这些公司也依靠出售专利或发放许可来获得收益。最后便是前述战略的组合模式,以面对变化莫测的商业竞争。[⑥]

对于企业来说,制定符合自身发展规划的专利诉讼战略是必要的,根据自身创新能力和经营规模,对内调整企业专利布局、对外积极运营专利,加强行业协作,从整体上加强企业运用专利,防范诉讼风险的能力。



02
加强科技创新



创新始终是推动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是要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坚持需求导向和产业化方向,坚持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

专利作为企业核心科技的象征,专利实力很大程度代表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创新一方面提高企业自身硬实力,另一方面也令企业在专利诉讼中握有更大的筹码。

在专利侵权中,通过交付专利许可费用和解的方式比比皆是,如果企业无法拥有对等价值的技术专利,那么在诉讼中很容易处于被动地位,往往失去和解的机会并会面临巨额赔偿,亦或是付出更加高昂的专利许可费用。如果自身专利实力强劲,那么在和对方进行和解时便占据一定主动地位,甚至可以通过专利交叉许可形成共赢。

据报道,宁德时代正在进行钠离子电池的研发工作,钠离子电池的成本较三元锂及磷酸铁锂都更低,而且循环寿命更长,不过不足在于能量密度低[⑦]

虽然钠离子电池暂时还无法替代锂电池,但是要打破现阶段电池战场的内卷风,避免陷入旷日持久的专利诉讼战,技术创新可能是众电池企业的唯一出路。









参考文献


①电动汽车观察家.宁德时代起诉中航锂电

②腾讯网.锂电江湖再掀波澜:迎战宁德时代,中航锂电IPO或受影响

③乐居财经.2021年7月动力电池月度数据发布,比亚迪(01211)装车量占比15%居第二

④程永顺,罗李华.专利侵权判定[M].知识产权出版社,2002:63.

⑤每日经济新闻.锂电江湖波澜再起:“老大”宁德时代诉“老四”中航锂电 核心焦点在专利是否侵权

⑥黄颖. 企业专利诉讼战略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1.

⑦腾讯网.宁德时代为什么急着推出钠离子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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