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DM/1表
DM/1表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制定的专用于提交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的请求表。同时,DM/1表中还可以包含有附件I到附件V。其中:
附件I是设计人资格声明(指定美国时,应当提交该声明); 附件II是关于缺乏新颖性的例外的文件(指定中国、日本 和/或韩国的,可以提交该证明); 附 III是确定已知对有关外观设计有资格获得保护的信息(指定美国时,可以提交该文件); 附件IV是请求减免单独指定费的小微实体认证证明(指定美国时,可以提交该文件); 附件V是优先权证明文件(指定中国、日本和/或韩国的,可以提交该证明)。
国际局制定了附件I到附件V的扉页表格。使用时,建 议填写后附上对应文件,作为DM/1表附件与DM/1表一起提交。
(2)图片或照片
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在海牙体系中被称为工 业品外观设计的复制件,是申请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的必要文件。
国际局未提供专门的表格用于制作该文件,申请人可以用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图片或照片模板制作,并转换成PDF格式。
(3)中文信息表
中文信息表主要用于记载申请人和设计人的必要信息,特别是用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与申请人之间的联系。
(4)其他证明文件
申请人在申请的同时与上述文件一并提交的其他文件 均可以以“其他证明文件”的文件类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