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也叫知识产权的边境保护,1994年9月,我国开始对知识产权实施边境保护。
具体来说,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为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口,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的保护。
此外,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和《世界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的规定,我国海关也对奥林匹克标志和世界博览会标志实施保护。
目前,我国海关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划分为依申请保护和依职权保护两种模式。权利人向海关申请采取依职权保护措施前,应当将其知识产权及其他有关情况向海关总署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