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关总署进行知识产权备案,根据备案类型的不同,需的材料不同。
需要的共同材料有:权利人身份证明(如为外问,需要有中文译本)、授权委托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人他人办理则需要)
根据备案类型,区别文件如下:
1.商标备案
(1)材料:
商标注册证 如商标为转让、变更而来,需要同时提供商标转让或变更证明;如商标经过续展,需要同时提供商标续展证明 商标标识图案
(2)注意事项
提交的文件必须为PDF文件,如同时提供的材料包含商标转让证明或变更证明,需要将其与商标注册证放在一个PDF文件内;如同时提供续展证明,则该文件需要单独一个PDF文件。
商标标识图案即申请商标时的商标图案,以商标logo形式递交。
2.著作权类
(1)材料
著作权登记证明和经著作权登记部门认证的作品照片,如在境外登记,还需要中文译本 其他著作权证明文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3.专利类
(1)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证书 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申请日距离备案申请日超过一年的或者专利登记事项发生改变的,需要提供该文件) (2)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申请日距离备案申请日超过一年的或者专利登记事项发生改变的,需要提供该文件) 专利检索报告 专利权评价报告(专利申请日或优先权日早于2009年10月1日的(不含本日)需要提供检索报告和评价报告) (3)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申请日距离备案申请日超过一年的或者专利登记事项发生改变的,需要提供该文件) 专利权评价报告(专利申请日或优先权日晚于2009年10月1日的(含本日)需要提供) 外观设计专利公告附图复印件
需要注意,海关总署对知识产权备案有强制性要求,其中权利人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外文的中译本)PDF文件大小在5M内;其他材料的PDF文件大小均限定在1M以内;图片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大小在400K以内。如果材料是多页的,需要按照页码顺序排列,不可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