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就华为一项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口审公告显示,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针对华为终端有限公司的一项专利(申请号为2013800 732516,名称为一种获取全景图像的方法及终端)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口审日期为5月19日。
据了解,该专利是华为起诉小米专利侵权的涉案专利之一。
今年2月,中国知识产权报曾发布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受理公告。当时公告显示,华为提出小米侵犯其专利,涉案专利包括四项,分别为:发送控制信令的方法和装置(专利号:ZL201110269715.3),载波聚合时反馈ACK/NACK信息的方法、基站和用户设备(专利号:ZL201010137731.2);一种获取全景图像的方法及终端(专利号:ZL201380073251.6),一种锁屏方法及移动终端(专利号:ZL201810188201.7)。(来源:集微网)
京东方起诉三星:侵害专利权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多则开庭公告。
原告除该公司外,还包括重庆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则包括上海三星半导体有限公司、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东莞三星视界有限公司、三星半导体(西安)有限公司、天津三星视界移动有限公司等多家三星相关公司,以及重庆京东佳品贸易有限公司。案由均为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均于5月18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早在2022年,三星与京东方有过专利相关的新闻。三星显示在2022年对京东方发出过专利侵权警告。2022年年初,三星显示向苹果公司发出抗议并表示,不会默认京东方略微更改其钻石排列技术(OLED像素结构专利设计)就生产适用于苹果OLED面板的行为。
2022年11月09日,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上,有投资者提问,据韩媒报道称,三星显示就京东方、华星、维信诺所谓的类钻排列发出了专利侵权警告。请问:一、是否属实?二、公司所谓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蓝钻排列,其专利范围是否仅限国内?
京东方表示,作为半导体显示领域全球领先企业,京东方坚持创新引领,积极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同时也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京东方在OLED领域已有十余年技术研发和专利布局,掌握OLED领域关键技术,并获得了相关的知识产权,累计自主申请OLED相关专利超2.5万件,涵盖柔性折叠、全面屏、屏下摄像头、像素排列等核心技术方向。京东方开发了GGRB、蓝钻等多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像素排列技术,会根据客户和市场需求等使用不同技术组合。(来源:Display之家)
涉及CATIA系列软件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一审判赔2000万元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涉及CATIA系列软件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原告为达索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达索公司”),是CATIA系列计算机软件的合法的著作权人。被告为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阿尔特公司”),是一家汽车设计公司。达索公司称阿尔特公司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其CATIA系列软件,索赔两千万元。
CATIA是一款CAD/CAE/CAM一体化软件,是Computer Aided Three-dimensional Interactive Application的首字母缩写。应用于航空航天、汽车工业、造船工业、厂房设计、加工创培、消费品等行业。该软件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客体。
计算机软件依法享有复制权等著作权。复制权是著作财产权的核心。复制权是“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本案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达索公司申请对阿尔特公司的计算机和服务器中的CATIA系列计算机软件的情况进行了证据保全,认定阿尔特公司未经授权复制安装使用了涉案CATIA系列计算机软件。(来源: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杭州判决首例涉虚拟数字人侵权案
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了首例涉虚拟数字人侵权案,判决被告公司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原告公司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含维权费用)12万元。
据悉,该案涉及的虚拟数字人是指通过计算机技术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数字世界中生成的具有高度仿真形态和交互能力的虚拟人物。涉案的虚拟数字人由魔珐公司打造。
2019年10月,魔珐公司通过公开活动发布了Ada,并于同年10月、11月通过b站发布了两段视频,一段用于介绍Ada的场景应用,另一段用于记录真人“演员”徐某与Ada的动作捕捉画面。
2022年7月,杭州某网络公司在抖音上发布了两段视频,视频中使用了魔珐公司发布的相关视频内容,并在片头、片尾处替换了有关标识,且添加了虚拟数字人课程的营销信息,其中一段视频还加了杭州某网络公司注册商标,将其他虚拟数字人名称写入标题。
魔珐公司诉称,杭州某网络公司的上述行为侵害其对于美术作品、视听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侵害录像制作者及录像制品中表演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杭州某网络公司则辩称,魔珐公司不享有相关权利,其行为不构成侵权,且未因发布被诉侵权视频而实际获利。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杭州某网络公司在其抖音账号上为魔珐公司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含维权费用)12万元。(来源:光明网)
字节跳动要在美国卖书,已申请出版社商标
据外媒报道,TikTok的母公司字节跳动正在建立自己的出版部门。今年4月,该公司在美国申请了一个新的图书出版实体商标,名为“第八音符出版社”(8th Note Press)。这个音乐名称可能和TikTok标志性的音符标志有关,不过字节跳动在商标申请中并没有提到TikTok。
商标申请文件显示,在第八音符出版社可能提供的广泛服务中,包括“出版图书、电子书和有声图书”;供用户“参与小说和短篇小说领域的讨论、消费者评论和社交网络”的软件;以及“零售书店服务”。
与此同时,一份招聘启事显示,字节跳动已经开始为出版业务招聘员工,例如在线出版团队负责人和策划编辑,以“发现和签约作者”,并“确保作家的交稿和小说的完成”。
消息人士透露,字节跳动进入图书领域,由于在美国,TikTok应用上催生了一个名为#BookTok的蓬勃发展的图书社区,使得TikTok已经成为读者发现新书的热门目的地,这会推动出版行业的销售。(来源:环球网)
与BIS达成和解协议:因向华为销售硬盘,希捷拟五年内支付3亿罚款
据evertiq报道,数据存储巨头希捷因在2020年8月17日至2021年9月29日期间继续向华为销售硬盘驱动器,被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处以3亿美元的罚款。
该公司已与BIS达成和解协议,解决了希捷不遵守美国出口管理条例的指控。根据和解协议的条款,希捷已同意向美国商务部支付3亿美元,在五年内每季度分期支付1500万美元,第一期付款将于2023年10月到期。
在决定与BIS接洽并通过和解协议解决此事时,希捷表示它考虑了许多因素,包括涉及美国政府的长期诉讼的风险和成本,以及潜在罚款的规模和公司的意愿:专注于当前的业务挑战和长期业务战略。(来源:集微网)
苹果与谷歌起草追踪设备行业规范 三星等厂商宣布支持
苹果于2021年发布自家定位追踪设备AirTag,通过基于蓝牙以及超宽带(UWB)等技术组成的FindMy查找网络,可以实现对用户钥匙、钱包等个人物品的追踪定位功能。但此类设备同样存在被用于进行未经授权的追踪行为。
据了解,苹果与谷歌此次联合提交的行业规范草案将云熙蓝牙定位追踪设备兼容跨iOS以及Android平台、针对未经授权追踪行为的探测和警报。
目前已有三星、Tile、Chipolo、eufy Security以及Pebblebee等厂商宣布支持该规范草案。定位追踪设备生产商可以根据该规范,选择性地为产品支持上述探测警报功能。
据悉,该规范草案在收集设备生产商反馈意见的同时,也采纳了各种安全与倡议组织的意见。苹果表示,在征求建议期间苹果将与谷歌合作处理反馈,并将在2023年年底前发布滥用追踪警报规范的生产实践,相关实践并将在未来的iOS与Android版本中得到支持。(来源:凤凰科技)
爱立信研发卫星与手机直连技术,预计2025年实现商用
参考消息网援引《日本经济新闻》在5月1日的报道,爱立信正在研发一种新的通信手段,在地球上任意地点都可以实施卫星通信,不再需要大型地面设备。
只要一部智能手机在手,就能与太空中的人造卫星实现数据交换,无需地面基站中转。预计这种新的通信方式将于2025年实现商用,到2050年有望实现与目前正在普及的5G规格相当的通信速度。
报道指出,爱立信此次与高通、泰雷兹集团联手,就卫星与智能手机之间直接进行数据交换展开实证性研究。目前正在模拟类似于太空的条件,反复就卫星上搭载的天线是否能够与智能手机联通进行地面试验。
预计将在2023年内开始使用真实卫星进行试验,在2025到2026年前后开始终端设备的销售,实现商用。
爱立信研发的这种卫星通信系统由于不再需要建设地面基站和天线,有助于压缩设备投资。这一方式削减了通信成本,有望在未来推出资费更加低廉的服务。
据悉,在利用卫星与手机直接通信方面,太空探索技术公司和美国无线运营商T-Mobile US也将在2023年底尝试向智能手机发送信息。但爱立信在功能方面与上述两家略有区别,还能够发送图像和视频。(来源:集微网)
谷歌公司涉嫌侵犯音频技术专利 Sonos发起诉讼
5月6日消息,家庭音响系统制造商索诺声(Sonos)将在美国联邦法院与Alphabet旗下的谷歌公司展开数百万美元的专利纠纷,该案将于5月8日开始审理。据悉,这起纠纷起因于谷歌公司被指控侵犯索诺声的智能音箱技术专利权。
早在2022年7月,Sonos就与谷歌公司产生了专利权的纠纷,当时联邦法院已裁定谷歌公司侵犯了Sonos的专利权。
Sonos声称谷歌公司侵犯了其10848885号和9967615号专利权,其中10848885号专利权涉及用户对多房间媒体系统的控制。
而谷歌公司则辩称没有侵权,因为被指控的产品允许用户创建不受主题名称约束的扬声器组。
在此次专利纠纷中,联邦法院认定谷歌公司侵犯了Sonos所拥有的五项音频技术专利,并禁止该科技巨头从中国进口侵权产品。此外,涉案的其他产品还包括Chromecast、Home和Nest音频播放器。另外,法院还表示将会对另一项涉案专利9967615进行简易判决。(来源:ITBEAR科技资讯)
美国ITC正式对Wi-Fi路由器等设备启动337调查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显示,5月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Wi-Fi路由器、Wi-Fi设备、网状Wi-Fi网络设备及其硬件和软件组件启动337调查。
4月3日,美国Netgear Inc. of San Jose, California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知识产权,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普联技术有限公司、TP-Link Corporation Limited、TP-Link USA Corporation、TP-Link Research Institute USA Corp.为列名被告。(来源:集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