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专利统计分析报告(2023)-国家知识产权局》,本期小编带大家看一看这篇报告的精华。
2022年我国[1]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授权量为33.5万[2]件,占我国发明专利授权总量的比重为41.9%,同比增长17.5%。其中,国内29.6万件,占比88.4%,国外在华3.9万件,占比11.6%。
截至2022年底,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有效量为160万件,占我国发明专利有效总量的38.0%,同比增长20.3%。其中,国内127.3万件占比79.6%,国外在华32.7万件,占比20.4%。
从产业来看,截至2022年底,数字产品制造业[3]发明专利有效量最多,为82.9万件,占比51.8%;数字要素驱动产业[4]为43.8万件,数字技术应用业[5]为33.3万件,数字产品服务业[6]为296件。
从小类产业看,发明专利有效量排名前五的是:数字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应用软件开发、通信系统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和其他元器件及设备制造。
从专利权人情况看,截至2022年底,国内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有效发明专利中,企业拥有90.3万件,占70.9%;高校拥有25.9万件,科研机构拥有8.4万件。
从数据上看,2016年到2022年六年时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速18.1%,是同期我国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速的1.5倍。 2022年我国授权发明专利中,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授权量占比达41.9%,较2016年提到11.3%。 截至2022年底,国内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有效发明专利中,企业拥有量所占比重为70.9%,较同期我国有效发明专利中企业拥有量所占比重[7]高1.6个百分点。 利用国内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国内头部企业不断涌现。截至2022年底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有效量排名前100名的专利权人中,国内专利权人达到78个,与2016年底相比增加了26个,其中企业数量为41家,增加了11家。 截至2022年底,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京津冀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有效量分别达到34.0万件、29.2万件和 27.6万件,合计占国内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有效发明专利总量的71.3%。成渝地区近六年平均增速达到29.2%,2022 年同比增速达到35.9%,呈加速增长态势,发展潜力较大。 截至2022年底,共有95个国家 (地区)在华拥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32.7万件,较上年增长3.7%,并具有如下特点: 更多国外企业来华开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专利布局,提交发明专利申请的国外企业数量由2016年的6418家增长至2022年的7613家。 从增速看,2016至2022年美国、德国在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有效量六年年均增速分别为7.4%和7.8%,分别是国外在华平均水平(5.5%)的1.3 和1.4倍。 从结构看,芬兰 (50.1%) 、韩国 (50.4%) 在华有效发明专利中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相关的发明专利超过50%,且高度集中于跨国企业,如韩国近75%来自三星、LG、爱思开海力士、现代等企业,芬兰近80%来自诺基亚。 截至2022年底,国外在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有效量排名前50的专利权人共分布于日本(24个)、美国(13个)、韩国 (6个)、荷兰(3个)、德国 (2个)、芬兰(1个)和瑞典(1个)等7个国家。 与2016年相比,美国专利权人增加了3个,以高通、微软、苹果、英特尔和IBM等为代表的企业在华专利布局主要涉及通信系统设备、计算机软件、操作系统、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以及信息技术服务等小类产业。 韩国三星在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有效量位居首位,以三星、LG 和爱思开海力士等为代表的韩国企业在华专利布局主要涉及通信系统设备、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和显示器制造等小类产业。 日本在华专利布局的头部企业数量最多,以索尼、佳能、三菱、夏普为代表的日本企业在华专利布局主要涉及数字媒体设备制造和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等小类产业。 从产业大类看,国外在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有效发明专利中,数字产品制造业所占比重达到62.7%,较国内这一比重高13.7个百分点。 其中,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占数字产品制造业的14.1%)、光电子器件制造 (占 6.6%) 分别较国内对应产业所占比重高6.4和1.8个百分点。 虽然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有效发明专利中,国内与国外在华总体已呈“八二分”格局,但国外企业仍着力强化半导体、通信系统设备和光电子器件等重点产业专利布局,对我国在相关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形成了制约。 从产业小类看,国外在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中,截至2022 年底发明专利有效量排名前三的小类分别为数字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7.2万件,占国外在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有效量的21.9%) 、应用软件开发 (3.0 万件,占9.1%) 、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 (2.9 万件,占 8.8%) 。 注释 [1]指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授权、维持有效的专利,按照申请人/专利权人来源地分国内和国外在华。(全文“我国”含义一致) [2]2023年1月,国新办举行知识产权工作新闻发布会,公布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授权量为 32.5万件。在3月发布《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分类与国际专利分类参照关系表 (2023)》之后,对历史数据进行修订,最终核定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授权量为 33.5 万件。 [3]数字产品制造业包括计算机制造、通讯及雷达设备制造、数字媒体设备制造、智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和其他数宇产品制造业等 6个小类产业。 [4]数字要素驱动业包括互联网平台、互联网金融、数字内容与媒体、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与产权交易以及其他数字要素驱动业等 6个小类产业。 [5]数字技术应用业包括软件开发、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相关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和其他数字技术应用业等 5个小类产业。 [6]数字产品服务业包括数字产品批发、零售、租赁和维修等 4个小类产业。 [7]截至2022年底,我国有效发明专利中企业拥有量所占比重为69.3%。 特别说明:本文中所统计的数据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专利统计分析报告(2023)-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数据、文字的注释说明请见“注释”。如需要报告原版,可添加下方客服二维码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