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审查高速路包含常规PPH、PCT-PPH和PPH-MOTTAINAI三种。
1.常规PPH(即巴黎公约路径):即申请人在首次受理局(OFF)提交专利申请后,在优先权期限内,以该申请为优先权在二次受理局(OSF)提出相应申请后,若OFF审查确定申请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申请人可向OSF对相应申请提出加快审查请求。依据国家或地区的审查结果。
2.PCT-PPH:即PCT申请在国际阶段得到具有可专利性的肯定书面意见或者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后,申请人可在PCT申请进入国家阶段后请求加快审查相应申请。依据PCT国际阶段的审查结果。
3.PPH-MOTTAINAI:其是在常规PPH的基础上扩展了PPH受理条件,增加了首次申请源于其他局或后续申请受理局率先作出审查结果等情形。
例如基于IP5 PPH提出PPH请求可以包括下述两种情形:(1)申请人在OFF提交申请后,以该申请为优先权先后在其他两个OSF提出相应申请,若其中一个OSF审查确定申请具有可专利,申请人可向另一OSF对相应申请提出加快审查请求;
(2)申请人在OFF提交申请后,以该申请为优先权在OSF提出相应申请,若OSF审查确定申请具有可专利,申请人可向OFF对相应申请提出加快审查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