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件PCT国际申请都应经过国际检索。申请人按规定缴纳了检索费,就会启动检索。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PCT国际申请,国际检索一般由作为国际检索单位的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承担。
经检索后,申请人将得到一份国际检索报告和一份书面意见。检索报告将列出相关的对比文献,书面意见则对要求保护的发明创造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工业实用性提出初步的、无约束力的意见。
但是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宣布不制定国际检索报告:
(1)涉及的主题按规定不要求进行检索;
(2)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或附图不符合要求,以致于无法进行有意义的检索;
(3)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电子形式序列表;等等。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规定的期限内制定国际检索报告 (或宣布不制定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期限是自收到检索本之日起三个月或自优先权日起九个月,以后到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