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ICP经营许可证提交材料一般为:
(1)法人签署的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或企业预登记名称证明;
(3)公司概况(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
(4)公司近期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审定的财务报表或验资报告;
(5)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6)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7)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8)涉及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的批准文件; 涉及电子公告服务的,必须专项申请;没有涉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和电子公告服务的,提交《保证书》(下载);
(9)《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申报表》;
(10)法人代表签署的《信息安全责任书》。
申请者将上述相关材料送到公司注册所在省通信管理信息安全处,经核查无误后,正式接受申请,并将于60日内给予或不给予批准的答复。
具体的提交材料和审核时间,根据公司注册所在的通信管理局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