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注:1.韩国商标申请人,按照申请人码管理,申请人在申请前应核对之前是否已有在韩国申请过商标。如有,建议采用相同的申请人名称和地址,以免因地址不一致遭遇驳回。
2.对于相同商标在相同商品上,哪怕是同一主体,也拒绝给予注册。
3.韩国商标申请途径包括单一国注册和马德里国际注册。
4.若申请人非韩国居住的,采用直接向韩国知识产权局递交申请的申请形式时,则必须委托韩国当地有资格的代理人办理。在韩国递交商标申请仅需提供经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即可。
5.韩国商标申请,每个类别的物品不能超过20个。
申请流程
1.韩国商标申请准备及查询:提交韩国商标申请前,商标申请人需要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近似查询,以及是否委托代理机构;
2.提交申请:通过韩国知识产权局(即KIPO)提交商标申请(在线申请或者纸件申请),并缴纳申请费;
3.商标受理:KIPO在检视资料后,会给申请人回执一个受理编号,发放受理通知书,时间大概为2-3个月(能申请当天收到KIPO的受理通知书);
4.商标审查:商标审查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过程;
(1)形式审查:提交申请后半个月内受理。申请受理后起1个月内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要件的申请给予一定的补正期限,补正后的内容符合要求的进入实质审查程序,补正不符合要求的特许厅长可以宣告该商标注册申请无效。
(2)实质审查:一般从申请到实审结束需要12~14个月。审查员经过审查认定该注册申请符合核准标准时,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公告,如果不符合核准标准的,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
提出意见或者进行补正后符合核准注册的要求时,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公告,仍不符合核准注册要求的,作出驳回决定。
5.商标公告:KIPO核准商标申请后,该商标被允许登宪公告,该公告日期将以函件的形式通知申请人。公告期为期3个月,如无人提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该商标就可以核准注册了;如有人提异议,可能会再延长3-5个月;
6.商标注册:商标公告无异议或经裁定商标异议不成立的,则商标注册成功的。
注:1)对于从递交申请到注册总共所需的时间,大概是12至18个月。
2)韩国没有部分驳回,一旦下发临时驳回,申请人须进行答复。如果不答复,即便该驳回仅针对部分指定商品,最后也会导致整个申请全部无效。
官费
注:1.韩国商标申请注册过程中除了在商标申请阶段,申请人需提交每类62000韩币(电子)或者72000韩币(纸质)的申请费之外,在注册阶段,还需要单笔一次缴纳211000韩币注册费(或分两期付款,每期132000韩币)。
2.韩国商标专用权从核准注册之日起算,有效期为十年。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韩国商标异议程序
在审查员对商标申请审查结束之前,任何人可向审查员提交第三方审查意见,类似于异议申请,主要用于阻止该商标注册。如果审查员认可第三方提交的信息,将对申请商标下发驳回通知,申请人需针对该驳回理由进行答复。但是该第三方审查意见只是参考信息。审查员没有义务考虑该信息。然而,这是在商标公告之前阻止它有效注册的有效方法。提交该审查意见不影响公告后的异议程序。
如果对于申请公告的商标有异议,每个人在申请公告后的两个月以内(不能延长)都可以提出异议申请。异议申请按照一定的格式填写,必须要表明异议申请的理由并提交相关的证据。对已提交的异议申请要补正其理由或证据的,应该在异议申请期间后的三十日内办理。
异议申请后,如果异议申请有正当依据,则接受并决定不予注册;如果异议申请无正当依据,则驳回并决定注册。
韩国商标申请优先审查
韩国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均对商标优先审查做出了规定,适用优先审查的情形如下:
1.申请人已在申请指定的所有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或准备使用该商标;
2.第三人无正当理由,使用于申请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申请人收到该第三人的书面警告,或申请人向该第三人发出书面警告的;
3.该商标为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的国内基础申请。或者申请人基于该商标,在其他国家提交了新的申请并主张优先权的;
4.该商标符合韩国相关规定设立的中小型公司共同申请;
5.已注册商标因未续展失效,同一申请人重新提交相同的商标新申请;
申请人在提交申请理由和证明加快事由的证据,并支付相应官费后,KIPO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加快审查。
一般情况下申请商标注册申请的最初审核结果平均在8 ~ 10个月后可以收到,但是如果被认定为"优先审查”对象,平均在1-2个月内可以得到最初的审查结果。
优先审查申请费,每个每个商品分类的追加费用为18000韩币(电子)或者20000韩币(纸质)。